因應住院照護服務及醫院感染控制需求,衛生福利部透過全民健康保險推動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試辦計畫,由醫院依病房特性及病人疾病嚴重程度之照護需求,安排適當護理及照護輔佐人員共同照護,使病人於住院期間,提供家屬選擇權,病人能獲得連續性及完整性的照護,提升住院照護品質與安全,同時改善家屬住院照顧及經濟負擔。
一、收案對象:病人住院期間如有照護輔佐人員照顧需求者(排除隔離病房及復健科病人)。
註:因病情變化需全時陪伴、轉重症單位、改聘一對一照護人員、經評估不適合一對多、病人或家屬主動退出者,得取消接受住院整合照護服務。
二、收住病房:6A 病房及 10 病房,合計 120 床。
三、收費標準:除健保部分負擔外,每人每日需再自費300元或800元(如下圖),並填妥「全民健康保險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試辦計畫」知情同意書。
病人來源 | 自費金額(元) |
本院附設護理之家住民 | 0 |
本院合約安養照護機構住民 | 300 |
一般民眾 | 800 |
四、申請專線:10病房護理站 05-2319090#1055.1066
整合照護